發布時間:2022-04-19 13:38:52 中物聯物聯網專委會

物聯物聯網字〔2022〕42號
關于開展“中物聯全國數字化倉庫標桿單位(第一批)”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意見》中有關“優化流通基礎設施布局,加快數字化建設,推動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形成更多商貿流通新平臺新業態新模式”的文件精神,進一步推進國家發改委批復的《大宗貨物電子倉單》《大宗貨物電子運單》《數字化倉庫基本要求》《數字化倉庫評估規范》《數字化倉庫數據分類與接口規范》五項行業標準的立項、編制、宣貫、推廣工作,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決定在全國開展“中物聯全國數字化倉庫標桿單位(第一批)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企業條件(必選)
已完成數字化倉庫初步建設,并實施運營1年以上的倉儲企業、已列入“中物聯數字化倉庫試點單位”名單的倉儲企業。
(二)技術條件(多選)
1.具備有獨立數據采集、存儲、分析、傳輸等處理能力的數據基礎設施。包含互聯網、物聯網等網絡基礎,獨立數據存儲和備份、基本的數據分析設施設備等。
2.具備基本的云存儲、云服務應用能力。包括自建、租賃云設施。
3.配置基礎物聯網設施設備參與倉儲相關活動。如存儲、裝卸、運輸、計量、安防、監控識別等物聯網設施設備。在倉儲活動中的集成應用,主要表現為倉儲物、儲位、人員、倉庫作業、物業、交接憑證等數據的采集、分析。
4.具備基本的移動終端應用場景,實現數據統一編碼并產生無紙化單證。
5.具備基本的多作業協同功能。主要表現為多個庫區的倉儲作業,如入庫、移庫、出庫作業協同運行,實現作業流程可追溯、查驗、定位,并根據倉庫業務進行拓展。
6.具備基本的倉庫可視化。主要表現為儲位(貨位)的圖形化展示,庫存的圖形化動態展示,并能實時查看狀態變化情況。
7.能開具可查驗、可存證的電子倉單,并推廣電子倉單用于無紙化提貨作業。
8.能提供基本的數據共享接口。主要表現為視頻、圖像、庫存、倉儲物狀態等數據接口的共享。
(三)運營管理條件(多選)
1.實現了倉儲物的最小單位管理。主要表現為對倉儲物的精細化管理,如對倉儲進行統一編碼、統一標簽管理。對于散裝倉儲物,以堆、罐、箱等作為最小單位。
2.具備基本的數字化倉庫安全與風險管理制度,包括信息安全、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及應急突發事件預防與處理機制的構建。
3.具備數字化倉庫培訓制度和運維管理制度。
二、組織實施程序
(一)組織申報
中物聯全國數字化倉庫企業試點推廣領導小組秘書處(以下簡稱“秘書處”)設在中物聯物聯網技術與應用專委會,該秘書處負責組織協調全國各城市物流協會、倉儲協會和生產企業、大型流通企業的申報工作。
秘書處現將《關于成立“中物聯全國數字化倉庫企業試點推廣領導小組”的通知》(附件1)、《數字化倉庫標桿單位申報表》(附件2)(含電子版)以及《數字化倉庫標桿單位申報匯總表》(附件3)(含電子版)同文對外發布。
各城市物流協會、倉儲協會申報標桿時,請認真填寫《數字化倉庫標桿單位申報表》、《數字化倉庫標桿單位申報匯總表》,一式二份及電子版,報秘書處。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會員企業在申報“數字化倉庫標桿單位”時,請認真填寫《數字化倉庫標桿單位申報表》,一式二份及電子版,報秘書處。
申報數字化倉庫標桿的單位應按要求填寫《數字化倉庫標桿單位申報表》。申報企業要圍繞標桿目標和任務,提出加強倉庫數字化建設的目標和舉措。
第一批申報截止日期為2022年5月30日。
(二)確定標桿單位的初選名單
中物聯全國數字化倉庫企業試點推廣領導小組秘書處在收到申報資料后,在6月15日前,組織業內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標桿單位預審。通過預審的倉儲企業,專家委員會將作為“中物聯全國數字化倉庫標桿初選單位”(以下簡稱:初選單位)上報秘書處。秘書處將初選單位名單在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的網站上進行公示。
(三)初選單位學習、完善
1.集中學習。以通過國家發改委的立項、調研、專家評審、頒布流程的《大宗貨物電子倉單》《大宗貨物電子運單》《數字化倉庫基本要求》《數字化倉庫評估規范》《數字化倉庫數據分類與接口規范》五項行業標準為基礎,組織標桿單位學習數字化倉庫系列標準,開展編制鋼鐵、礦石、液化、橡膠塑料、糧食、汽車、備品備件、冷鏈、快銷品等倉庫類型的數字化倉庫團體標準,為各初選單位在開展數字化倉庫建設的招標、建設、驗收、應用工作,提供標準參考。
2.建設、改造。各初選單位根據國家發改委、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頒布的數字化倉庫相關標準,評估已申報的標桿倉庫能力,形成數字化倉庫提升方案,并按照提升方案進行數字化倉庫建設、改造工作。
3.成果報送。各初選單位在完成數字化倉庫提升建設工作后,形成《中物聯數字化倉庫標桿單位成果報告》的報送材料,報到秘書處。
以上工作在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
(四)專家評審。
秘書處組織專家委員會成員組建評估小組,在10月15日前,按照數字化倉庫系列標準內容,對數字化倉庫標桿初選單位進行評估,通過評估的倉儲企業,將作為“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第一批)數字化倉庫標桿單位”(公示前名單)。
(五)公示。
秘書處通過專家評估小組獲得“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第一批)數字化倉庫標桿單位”(公示前名單)后,即在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官方網站上公示10天,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若在公示期內,社會上對公示前名單上的企業有重大異議,并實名舉報,秘書處將在獲得舉報3日內,將調查的結果與舉報者進行溝通。
若在公示期內,秘書處沒有收到異議舉報,秘書處即將“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第一批)數字化倉庫標桿單位”(公示前名單)上報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作為“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第一批)數字化倉庫標桿單位”對外官宣。
(六)經驗推廣
對于通過評估的標桿單位,秘書處將開展以下宣傳、推廣、合作支持工作:
1.將“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第一批數字化倉庫標桿單位”在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官網進行公示。
2.將“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第一批數字化倉庫標桿單位”的解決方案,納入《2022中國數字化倉庫發展報告(藍皮書)》的優秀案例集;
3.將“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第一批數字化倉庫標桿單位”作為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的首批“數字化倉庫貫標單位”推薦。
4.將“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第一批數字化倉庫標桿單位”在“全國數字化倉庫創新論壇”上進行發布。
5.將“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第一批數字化倉庫標桿單位”與中物聯統一對接服務的在線倉儲、在線加工、在線運輸、在線商務、在線結算、在線融資、在線保險、在線報關、在線商檢、在線結匯等線上服務平臺,進行電子倉單數字增值服務合作推薦。
三、聯系方式
中物聯全國數字化倉庫企業試點推廣領導小組秘書處
聯系人:歷星冶 李鈉鈉 呂偉 劉波
電 話:(010)83775676,83775677
郵 箱: zwlwlw@cflp.org.cn
地 址:北京市豐臺區麗澤路16號院 銘豐大廈1008室
附件:
1、關于開展“中物聯全國數字化倉庫標桿單位 (第一批)”申報工作的通知.pdf
2、關于成立“中物聯全國數字化倉庫企業試點推廣領導小組”的通知.pdf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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