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1-19 17:55:30 國家發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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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平臺經濟快速發展,在增加消費主體、創新消費模式、拓展消費維度、延伸消費空間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有力推動了消費擴容提質,極大激發了國內消費潛力,更好地滿足了人民群眾個性化、多樣化和品質化的消費需求。特別是在疫情防控常態化情況下,平臺經濟在促消費、保就業、穩增長等方面的作用進一步凸顯。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提升平臺消費創造能力。我們要充分認識平臺經濟在提振消費方面的積極作用,引導平臺培育消費新增長點,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
一、平臺經濟在提振消費方面發揮了促進增長、提升質量和推進普惠共享的三重作用
(一)平臺經濟助力消費規模持續擴大。平臺經濟領域創新活躍、增長迅猛、輻射廣泛,打破了時空限制,拓寬了人們的消費視野,豐富了消費領域,有效推動了消費增長。一方面,基于平臺的線上消費市場參與率不斷提升,截至2021年6月,網絡購物應用的用戶規模達8.12億,占網民整體的80.3%。另一方面,用戶規模的擴大推動網絡零售市場潛力逐步釋放,線上消費規模持續擴大,2021年1-11月,網上零售額累計11.87萬億元,同比增長15.4%,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超過四分之一。線上消費市場對我國整體消費市場的引領帶動作用更加突出,成為我國擴大內需、提振消費的重要抓手。
(二)平臺經濟促進消費質量不斷提升。互聯網平臺豐富了消費者可選擇的產品和服務種類,延伸了消費的空間范圍,滿足了消費者個性化和差異化需求,大幅提升了各類消費群體的福利水平,網絡消費呈現出品質化升級態勢。2021年上半年,我國跨境電商進口2831億元,來自國外的優質產品通過跨境電商平臺直接觸達消費者。2021年“雙十一”期間,在各大電商平臺上智能家電、保健品、體育用品、美妝產品等銷量均有大幅提升,實物消費呈現出高品質、智能化、個性化的新趨勢?;ヂ摼W平臺連通廠商和消費者,不僅實現了以不斷升級的需求牽引供給,也促進了以高質量供給創造需求。
(三)平臺經濟促進發展成果普惠共享。得益于我國網絡基礎設施的逐步完善以及網絡提速降費等惠民利民措施的持續推進,各互聯網平臺加快農村及偏遠落后地區布局,一方面推動農特產品“出村進城”,著力促進農民增收;另一方面促使高質量消費品“下鄉進村”,滿足農村及偏遠落后地區的消費升級需求,提升當地百姓的獲得感和幸福感。2021年上半年,全國農村網絡零售額達9549.3億元,同比增長21.6%,其中實物商品網絡零售額8663.1億元,同比增長21.0%,網絡零售城鄉流通體系逐步打通,農村消費市場潛力得到有效釋放,農村市場成為我國擴大內需的重要增長點。
二、深入挖掘平臺經濟創造消費的潛力,進一步推動擴大內需,構建經濟發展新動能
為貫徹落實《意見》關于提升平臺消費創造能力的要求,順應消費升級趨勢,要立足擴大內需這個戰略基點,強化數字賦能,進一步推動平臺經濟為高質量發展和高品質生活服務,支持平臺企業挖掘市場潛力,增加優質產品和服務供給,發揮好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
(一)鼓勵平臺企業持續提升產品和服務品質。當前,網絡購物應用滲透率接近天花板,用戶數量增長空間有限,各大平臺出現流量見頂、增長紅利不斷消減的現象。對此,《意見》提出鼓勵平臺企業拓展“互聯網+”消費場景,提供高質量產品和服務。下一步,我們要引導平臺企業加大技術研發投入,持續促進智能家居、虛擬/增強現實、超高清視頻終端等智能產品的開發、應用與普及,不斷擴大高質量數字產品供給。鼓勵企業發展智能化導購、智能補貨、虛擬化體驗等新興零售方式,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開展數字消費體驗活動,建設線上線下融合的消費體驗中心。推廣網上辦公模式,支持安全可靠的線上辦公工具研發,鼓勵發展無邊界協同、全場景協作的遠程辦公新模式。推動線下服務消費加速“觸網”,積極發展互聯網健康醫療服務,進一步支持依托互聯網的外賣配送、網約車、即時遞送、住宿共享等新業態發展。
(二)支持平臺企業深入挖掘下沉市場消費潛力。在我國廣大的農村地區,由于基礎設施建設存在短板,農產品上行的“第一公里”和消費品下行的“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消費潛力難以充分釋放。《意見》提出要引導平臺企業在農村布局,加快農村電子商務發展,推進“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下一步,我們要持續推進鄉鎮農村地區通信、物流等基礎設施建設,健全必要的流通倉儲設施,加快補齊冷鏈設施短板。鼓勵電商平臺通過技術賦能、特許經營、供應鏈整合等方式,改造下沉市場的各類傳統商業網點,發展新型鄉村便利店。引導生產企業開發適合鄉鎮農村市場的產品,豐富消費品類,鼓勵電商平臺提高面向鄉鎮農村市場的服務水平。
(三)引導平臺企業推進面向弱勢群體的數字幫扶。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學習掌握智能技術較慢,享受智能化產品和服務存在障礙,對于線上消費市場的參與程度較低。對此,《意見》提出要鼓勵平臺企業提供無障礙服務,增強特殊群體享受智能化產品和服務的便捷性。下一步,我們要加快推進互聯網應用、移動終端和APP產品的適老化、無障礙改造,引導平臺企業推進面向弱勢群體的數字幫扶,促進其數字技術和數字素養提升,不斷提高弱勢群體的數字化參與程度。引導平臺企業積極開發適合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使用的智能化產品,重點發展健康管理類可穿戴設備、便攜式健康監測設備、自助式健康檢測設備等智能健康設備,滿足特殊群體的實際需求。推廣智慧健康服務,依托互聯網平臺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提供健康咨詢、健康管理、生活照護等服務,推動養老照護服務線上線下融合發展。
(四)推動提升平臺經濟規范化發展水平。針對電子商務領域仍然存在的虛假促銷、以次充好、夸大宣傳等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意見》提出要重點規制以減配降質產品誤導消費者等問題,對存在缺陷的消費品落實線上經營者召回相關義務。下一步,我們要推動線上消費標準化,鼓勵和引導平臺企業、行業組織、研究機構等研究制定規范線上消費的產品和服務標準,健全市場監測、重要產品追溯等相關機制,有力提升產品和服務的供給質量。加強數字消費主體權益保護力度,開展數字消費領域企業經營違法違規行為綜合治理,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督促平臺企業加強自律。堅持包容審慎監管,在嚴守安全底線的前提下,為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留出充足空間,進一步提振市場信心。
郭建民、馬原野、呂亮,國家發展改革委創新驅動發展中心(數字經濟研究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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