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國家統計局服務業調查中心發布的2015年1月份的中國非制造業商務活動指數為53.7%,環比下降0.4個百分點。由于非制造業沒有綜合指數,通常以商務活動指數來反映非制造業經濟的總體變化。
本月,在中國非制造業PMI各單項指數中,新出口訂單,從業人員,供應商配送和業務活動預期指數與上月相比均有所上升;其中,新出口訂單指數較上月上升0.4個百分點,從業人員指數較上月上升1.2個百分點;其余各單項指數均呈現下降,降幅在0.2-2.5個百分點之間。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副會長蔡進認為:1月份,商務活動指數小幅回落,但高于去年同期水平,非制造業增長仍處于平穩較快的運行區間。服務業新訂單指數和從業人員指數均連續上升,行業活動開局良好。節日預期帶動居民消費活動活躍。零售、旅游、餐飲、住宿等相關行業均有良好表現,民生消費潛力依然較強。土木工程建筑業新出口訂單指數連續兩個月保持高位,反映出基建工程走出去的步伐繼續加快。房地產指數延續回落走勢,行業活動受淡季影響繼續下行。價格指數持續回落,通縮風險的預期進一步增強,不容忽視。
新訂單指數小幅回落。2015年1月,新訂單指數為50.2%,比上月下降0.3個百分點。分行業來看,建筑業新訂單指數為50.4%;服務業新訂單指數為50.2%。19個行業中,零售業、水上運輸業和電信廣播電視和衛星傳輸服務業等8個行業高于50%;批發業、鐵路運輸業和裝卸搬運及倉儲業等6個行業位于50%;建筑安裝裝飾及其他建筑業、道路運輸業和土木工程建筑業等5個行業低于50%。
新出口訂單指數延續升勢。2015年1月,新出口訂單指數為53.3%,比上月上升0.4個百分點。分行業來看,建筑業新出口訂單指數為60.5%;服務業新出口訂單指數為51.5%。19個行業中,鐵路運輸業、生態保護環境冶理及公共設施管理業、土木工程建筑業、租賃及商務服務業和房屋建筑業等13個行業高于50%;批發業、零售業、住宿業和郵政業等6個行業低于50%。
銷售價格指數延續降勢。2015年1月,銷售價格指數為46.9%,較上月下降0.4個百分點。分行業來看,建筑業銷售價格指數為48.7%;服務業銷售價格指數為46.4%。19個行業中,租賃及商務服務業的銷售價格指數高于50%;土木工程建筑業位于50%;鐵路運輸業、裝卸搬運及倉儲業、郵政業、餐飲業和居民服務及修理業等17個行業低于50%。
從業人員指數上升。2015年1月,從業人員指數為50.3%,比上月上升1.2個百分點。分行業來看,建筑業從業人員指數為53.1%;服務業從業人員指數為49.6%。19個行業中,建筑安裝裝飾及其他建筑業、鐵路運輸業、土木工程建筑業、互聯網及軟件信息技術服務業、零售業和航空運輸業等9個行業高于50%;道路運輸業的從業人員指數位于50%;批發業、租賃及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及修理業、住宿業和房地產業等9個行業低于50%。
業務活動預期指數微幅回升。2015年1月,業務活動預期指數為59.6%,與上月相比上升0.1個百分點。分行業來看,建筑業業務活動預期指數為55%;服務業業務活動預期指數為60.8%。19個行業中,航空運輸業、鐵路運輸業、生態保護環境冶理及公共設施管理業、住宿業、道路運輸業和零售業等18個行業高于50%;裝卸搬運及倉儲業低于50%。
非制造業PMI說明
1.指標解釋
中國非制造業PMI指標體系,由商務活動指數、新訂單指數、新出口訂單指數、在手訂單指數、存貨指數、投入品價格指數、銷售價格指數、從業人員指數、供應商配送時間指數、業務活動預期指數等10個分類指數構成。由于沒有合成的非制造業綜合PMI指數,國際上通常用商務活動指數反映非制造業經濟發展的總體變化情況,以50%作為經濟強弱的分界點,高于50%時,反映非制造業經濟擴張;低于50%,則反映非制造業經濟收縮。
2.調查范圍
涉及《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中非制造業的27個行業大類,從全國非制造業企業中抽取1200家樣本企業進行調查。
3.調查方法
非制造業采購經理調查采用PPS(Probability Proportional to Size)抽樣方法,以非制造業行業大類為層,行業樣本量按其增加值占全部非制造業增加值的比重分配,層內樣本使用與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成比例的概率抽取。
本調查由國家統計局直屬調查隊具體組織實施,利用國家統計聯網直報系統對企業采購經理進行月度問卷調查。
4.計算方法
非制造業采購經理調查問卷涉及業務總量、新訂單(業務需求)、出口、在手訂單、存貨、投入品價格、銷售價格、從業人員、供應商配送時間、業務活動預期等10個問題。對每個問題分別計算擴散指數,即正向回答的企業個數百分比加上回答不變的百分比的一半。
5.季節調整說明
采購經理調查是一項月度調查,受季節因素影響,數據波動較大。目前,我國非制造業PMI時間序列已滿足季節調整的技術要求,自2012年3月起發布季節調整后的非制造業PMI分類指數。
6.發布時間變更說明
自2015年起,非制造業PMI發布時間由原來的每月3日變更為每月1日;同時,為了使公眾更容易理解指標含義,將原“中間投入價格指數”改為“投入品價格指數”,原“收費價格指數”改為“銷售價格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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