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0年公路水路行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交辦科技函〔2020〕7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一、抽查產品
監督抽查產品為:公路波形梁鋼護欄、路面標線涂料、路面標線用玻璃珠、玻璃鋼管箱、橋梁支座、公路橋梁伸縮裝置、高分子防水材料片材、電子不停車收費設備(ETC,含路側設備、車載設備和復合通行卡)、道路運輸車輛北斗導航車載終端(以下簡稱北斗終端)9種。
監督抽查產品、檢測項目及依據標準見附件1。
二、抽查程序
(一)聽取生產企業以及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對產品使用和質量控制情況的介紹;
(二)檢查產品出廠檢驗合格證、產品檢測報告及有關產品質量控制記錄;
(三)按抽樣標準在現場隨機抽取樣品,進行后續檢驗,按照《辦法》要求做好有關工作。
三、抽查組織與實施
(一)部科技司組織實施監督抽查工作,在監督抽查檢驗機構信息庫中隨機選取了國家道路及橋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交通安全設施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交科院檢測技術(北京)有限公司等31家承檢機構在指定范圍內開展有關產品監督抽查工作,承檢機構和委托產品信息見附件2。
(二)各省(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監督抽查工作,認真組織,周密部署,落實責任部門,指定專人配合承檢機構做好監督抽查工作。要及時協調解決被抽查單位拒絕接受監督抽查等問題,督促不合格產品的生產企業、經銷企業和工程建設單位認真進行整改。
(三)部公路科學研究院為監督抽查牽頭技術機構,負責對承檢機構進行技術培訓與督促指導,及時匯總報告有關情況,編寫監督抽查工作報告。
(四)各承檢機構應按照有關標準規范和《辦法》的要求,對部隨機抽取的抽查對象開展監督抽查工作,規范填寫抽樣文書(見附件3),隨機選派抽樣人員,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并編寫抽查產品質量分析報告報送我部。 其中,ETC產品和北斗終端應于10月底前完成監督抽查任務,其他產品應于11月底前完成監督抽查任務。
(五)被抽查單位應積極配合承檢機構做好監督抽查工作,按照國家和部有關規定無償提供抽查樣品,對承檢機構的工作進行監督,認真填寫《公路水路行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調查表》(見附件4),并于12月底反饋我部。
四、其他事宜
(一)本次抽查工作費用按國家及部有關規定執行。
(二)聯系人和聯系方式:部科技司:趙曉輝, 電話:010-65292199、65292100(傳真) ,電子郵箱為zhaoxh@mot.gov.cn
附件:
1. 2020年公路水路行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產品、檢測項目及依據標準一覽表
2. 2020年公路水路行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檢驗機構信息及抽查產品一覽表
3. 抽樣文書
4. 公路水路行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調查表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0年5月15日
文檔附件:附件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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