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
關于明確國內航行海船和500總噸以下
國際航行船舶履行《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相關工作事項的通知
海船員〔2020〕96號
各直屬海事局:
為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履約工作,進一步規范海事勞工條件檢查,現將國內航行海船和500總噸以下國際航行船舶履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時間
《推進國內航行海船和500總噸以下國際航行船舶履行〈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實施方案》(海船員〔2019〕368號,以下簡稱《方案》)實施時間整體延后一年,即自2020年11月18日起實施。
二、海事勞工條件檢查專用章
(一)專用章名稱、規格和編號。
1.名稱:海事勞工條件檢查專用章;
2.規格:橡膠印章,橢圓形,長5.0厘米、高3.0厘米,邊框1毫米,中文宋體高5毫米,紅色印油;
3.編號:專用章編號為檢查機構編號,根據《方案》附件4《直屬海事局及分支海事機構名稱、編碼表》,第一、二位為直屬海事局編號,第三、四位為所屬分支海事機構編號,第五、六位為所屬分支海事機構本部或各海事處排序編號。印模樣式見附件1。
(二)專用章管理要求
1.海事勞工條件檢查專用章由各直屬海事局自行刻制,實施海事勞工條件檢查的海事管理機構應當向直屬海事局申請專用章。
2.各直屬海事局應當于2020年11月18日前將專用章使用單位、印模報備部海事局,后續增加使用新的專用章,應當隨時報備,印模報備表見附件2。
3.專用章的刻制、使用與保管按照有關印章管理規定執行。
聯系人:于洪江;聯系電話:010-65293476。
附件:1.海事勞工條件檢查專用章印模樣式
2.海事勞工條件檢查專用章印模報備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
2020年5月7日
最新政策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工作的通知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村客貨郵運營服務指南(試行)》的通知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全面推廣應用道路運輸電子證照的通知
-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
- 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關于實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的通知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印發《北京市加快國四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促進更新輕型新能源貨車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 中國證監會 國家外匯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印發 《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