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延續階段性降低港口收費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
交水發〔2020〕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交通運輸部各直屬海事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階段性降低港口收費標準等事項的通知》(交水發〔2020〕33號),明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對實行政府定價的貨物港務費、港口設施保安費兩項港口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降低20%,為服務穩外貿工作發揮了積極作用。
根據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有關精神,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研究決定,將階段性降低港口收費政策延續到2020年12月31日。
港口經營人要嚴格執行政府定價。各級交通運輸(港口、海事)管理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市場監管,進一步規范港口收費行為。
本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執行。
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0年6月28日
最新政策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工作的通知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村客貨郵運營服務指南(試行)》的通知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全面推廣應用道路運輸電子證照的通知
-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
- 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關于實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的通知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印發《北京市加快國四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促進更新輕型新能源貨車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 中國證監會 國家外匯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印發 《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