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7-03-09 10:25:48 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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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池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20年實現“四好農村路”總目標。
一是大力實施農村道路暢通工程。到2018年底完成2648公里建設任務(縣道38公里、鄉道417公里、老村級道路加寬1491公里、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487公里)。
二是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管理體制。落實縣鄉村各級管理責任,實現縣鄉道農村公路管理機構設置率、管理機構納入財政預算比率“兩個100%”,建立縣有路政員、鄉有監管員、村有護路員的路產路權保護隊伍,2017年各地至少新增建成2個治超卡點,農村公路超限超載率穩定控制在1%以下。
三是全面落實養護主體責任。堅持“有路必養”,全面落實縣級政府主體責任,到2020年養護經費全部納入財政預算,農村公路列養率達100%,并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等養護機制市場化改革。
四是加快構建城鄉客貨運輸體系。加快城鄉道路客運一體化、農村物流網絡建設,到2020年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班車(公交)比例達100%,農村客運車輛中新能源汽車占比達60%以上,基本建成覆蓋縣鄉村三級的農村物流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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