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貴州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貴州省郵政條例修正案》。此次條例修正,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規定授權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在本轄區對郵政普遍服務和郵政市場實施監督管理外,還根據貴州經濟社會發展,強化了地方對快遞發展和農村郵政服務的支持。
修正后的《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郵政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郵政設施、快遞園區布局和建設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促進郵政事業與當地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引導快遞企業培養高素質人才,采用先進技術,利用優勢交通運輸資源,促進企業規模化、品牌化、網絡化經營和發展。”
修正后的《條例》還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支持農村地區設置村郵站。村郵站可以單獨設置,也可以與農村其它公共服務設施共建。未設置村郵站的農村地區,由村委會明確接收郵件的場所。”“鼓勵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學校、住宅區、較大的商業區、旅游景區等,通過設置快件集中服務點、自助服務終端等形式,為快件收寄和投遞提供便利和安全保障。”
此外,末端服務設施的要求與原《條例》中“單位收發人員、郵件代收點和村民委員會指定的郵件代收人接收郵政企業投交的郵件時,應當當場核對,并對所接收的郵件負有保護、及時傳遞和保密的義務,不得私拆、隱匿、毀棄郵件或者撕揭郵票;對接收的給據郵件應當簽收”相結合,構成了較好的末端服務制度體系。
為保護郵政、快遞服務用戶的合法權益,修正后的《條例》還從加強監管入手,提出“郵政管理部門根據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需要,可以建立郵政企業和快遞企業誠信記錄檔案,要求郵政企業和快遞企業或者其分支機構應如實報告有關服務、經營情況。”“快遞企業應當建立快遞運單實物及電子數據檔案管理制度,采取技術措施確保用戶使用快遞服務的信息安全”,并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最新政策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工作的通知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村客貨郵運營服務指南(試行)》的通知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全面推廣應用道路運輸電子證照的通知
-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
- 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關于實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的通知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印發《北京市加快國四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促進更新輕型新能源貨車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 中國證監會 國家外匯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印發 《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