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
聯合下發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就業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財政局、交通運輸局、衛生健康委,沈撫新區人力資源局、財政金融局、城鄉建設局、社會事業局,撫順、錦州、鐵嶺、葫蘆島市公共就業服務經辦機構主管部門: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正處于關鍵期,即將迎來農民工等人員返崗復工和高校畢業生求職高峰,做好疫情防控和就業工作責任重大。為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切實做好當前穩就業工作,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有力確保重點企業用工
(一)滿足企業用工需求。對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企業、重大工程,指定專人對接,優先發布用工信息,通過本地挖潛、余缺調劑、組織見習、協調實習生等,滿足企業階段性用工需求。對當地難以滿足的,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協助企業定向跨區域招聘。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提出運輸需求的基礎上,加強統籌,組織運輸企業提供運力保障。各級公共就業服務經辦機構建立重點行業“一對一”工作機制,實施重點行業“包干”責任制,為重點行業明確一名“線上就業服務專員”,及時為企業提供點對點人崗匹配等個性化服務。加強輸入地、輸出地信息對接,開展供求雙方信息匹配、信息推送,提供遠程面試服務。將重點企業崗位信息納入當地線上“春風行動暨就業援助月活動”或開辟專欄予以發布。在遼寧省就業和人才服務網(http://www.lnrc.com.cn)開辟重點企業網絡招聘專區,方便求職者瀏覽求職。
(二)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對春節期間(截至2020年2月9日)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根據2020年1月、2月社保增員人數,按照吸納人員的單位繳費金額給予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向上述企業提供職業介紹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推薦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不低于200元/人的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助。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或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列支。
(三)做好返崗復工企業和勞動者的疫情防控。根據春節假期調整和防控疫情安排,通過電話、網絡、微信等社交網絡手段,有針對性抓緊摸清轄區內企業、工程項目開復工時間,在人社部門官網、官微開設專區發布。督促用人單位通過電話、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員工通報開復工時間。依托各級公共就業服務經辦平臺等向轄區內勞動者推送開復工時間。針對農民工等人員流動特點,通過宣傳手冊、海報、網站、微博等媒體,宣傳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知識,指導勞動者做好居家隔離和返崗務工的相關防護,提高勞動者自我防范的意識和水平,培養和保持良好衛生習慣,注重工作、生活環境衛生和環境保護,最大程度避免疫情發生。針對企業行業不同特點特別是勞動密集程度,指導其做好衛生防疫、檢測儀器及藥品配置等工作,改善勞動者生產生活條件。指導各地落實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及早發現病例或疑似病例,防范用工單位出現輸入性、聚集性病例。
二、關心關愛農民工等勞動者群體
(四)安撫疏導勞動者。對滯留在疫情嚴重地區的勞動者,通過發送慰問短信、公告、慰問信等形式,關心其健康和生活情況,妥善做好安撫和疏導。對已離開湖北返鄉的勞動者,指導其主動居家隔離。
(五)加大托底安置力度。推廣遼寧省普惠制農村勞動力轉移遠程培訓平臺,提供免費技能學習平臺和推送崗位信息,農民工可通過遠程登錄接受技能培訓和職業介紹一條龍服務。對暫時難以外出且有就業意愿的農民工,開發一批就地就近就業崗位,有創業意愿的同等享受當地創業扶持政策。確有困難的可按規定通過3至6個月的短期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單位或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部門為農民工在崗期間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有條件的地區可給予一定標準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補貼,具體標準由各市政府確定。生活確實困難的,可按規定申請臨時救助。因疫情影響滯留我省且有就業創業意愿的外省籍農民工,可按規定享受我省就業創業政策。
(六)加強失業人員基本待遇保障。臨時性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至疫情結束后3個月。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失業金標準由現行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5%上調至90%;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0年及以上的,失業金標準由現行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90%上調至95%。疫情防控期間為因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失業的參保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發放標準參照疫情防控期間失業保險金標準的95%執行,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不得同時發放。各地人社部門要加強與本級價格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密切關注CPI及食品價格指數,及時組織做好價格臨時補貼發放工作。
(七)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用人單位不得發布拒絕招錄疫情嚴重地區勞動者的招聘信息。各類用人單位不得以來自疫情嚴重地區為由拒絕招用相關人員。對因疫情導致勞動者暫不能返崗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或退回勞務派遣用工。
三、支持企業穩定就業
(八)加大失業保險援企穩崗力度。疫情防控期間,中小微企業申請穩崗返還時,裁員率標準由不高于上年度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放寬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5.5%控制目標,對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其他企業的裁員率標準,各地可根據基金結余和收支情況,放寬至低于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3.62%。提高穩崗返還標準。基金備付能力超過3年的統籌地區,可根據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和收支情況,酌情適當提高普通性穩崗返還發放標準,但最高不得高于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80%。具體實施辦法由各市政府確定。全省失業保險繼續執行總費率為1%的階段性降低費率政策至2021年8月31日。
(九)支持中小微企業開展培訓穩定職工隊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在確保防疫安全情況下,在停工期、恢復期組織職工參加線下或線上職業培訓的,企業可憑培訓課件或培訓記錄(主要包括培訓錄像、直播、微信記錄等)申領培訓補貼,補貼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支持技能提升行動資金中列支。具體補貼標準由各市根據培訓人數和培訓時長確定。
(十)統籌用好用足資金。按規定使用好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統籌使用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參照執行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下達2019年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用于穩定就業的通知》(遼財指經〔2020〕8003號)明確的各項相關政策,用于支持受疫情影響企業穩定崗位、保障基本生活等支出。
(十一)發揮創業政策作用。對已發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申請貸款時予以優先支持。對在疫情防控期間為入駐的創業者或企業減免場地租金的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眾創空間等各類創業孵化載體,給予一定補助,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或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列支,補助標準由各市參照減免租金數額確定。
四、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舉措
(十二)抓好信息公開發布。疫情防控期間,充分利用國家、地方、高校畢業生就業網開展就業服務,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共享發布機制。各高校要利用好信息網、公眾號、工作微信群等渠道,及時發布有關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各項政策措施,就業服務信息,以及與畢業生密切相關的有關工作安排情況,及時回應畢業生關切的有關問題。
(十三)推進校企線上對接。疫情防控期間,暫停各類高校畢業生就業現場招聘活動。鼓勵各高校和用人單位利用互聯網進行供需對接,實行網上面試、網上簽約、網上報到,引導用人單位適當延長招聘時間、推遲體檢時間、推遲簽約錄取。各高校要利用信息網、微信公眾號和工作微信群發布在線招聘信息,精準推送就業崗位信息;推動“云宣講”“視頻雙選會”“在線面試”等新型招聘形式的解決方案;積極建議、配合用人單位簡化招聘程序,開展線上招聘活動。公共就業服務經辦機構要結合高校辦學層次、專業設置、生源構成等情況,優選適合企業需求的崗位信息和最新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分批、分組、分類利用互聯網手段精準推送。
(十四)跟蹤掌握畢業生就業形勢。各高校要密切跟蹤疫情對畢業生就業的影響,了解畢業生的就業需求及用人單位用工變化情況,及時反饋就業供需信息。要主動研判就業形勢,及時跟進,精準幫扶,重點關懷貧困家庭畢業生就業。堅決杜絕和打擊疫情防控期間出現的招聘欺詐行為,維護畢業生合法權益。
(十五)動態調整服務時間。公共就業服務經辦機構要延長報到接收時間,可通過信函、傳真、網絡等方式為高校畢業生辦理就業協議簽訂、就業報到手續。視情調整2020年度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招聘、基層服務項目招募筆試面試時間,筆試已經結束的推遲面試時間,調整后的時間要及時告知考生并向社會公告。
(十六)強化畢業生心理疏導。各高校要組織有經驗的職業指導教師和心理學教師,推出一批在線咨詢課程、就業指導課程,開通心理熱線。及時緩解和疏導畢業生心理壓力,積極進行就業協議、應聘準備材料等相關指導,利用線上課程和網絡平臺推送求職知識技能,保證對畢業生就業活動的遠程指導工作有效開展。
五、推廣優化線上就業服務
(十七)加大線上招聘服務力度。暫停舉辦現場招聘和跨地區勞務協作。組織各級各類公共就業服務經辦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加大線上招聘力度,推行視頻招聘、遠程面試,動態發布崗位信息,加快向中國公共招聘網(http://job.mohrss.gov.cn)歸集共享,實施“就業服務不打烊、網上招聘不停歇”的線上春風行動。根據當地疫情狀況和黨委政府部署,確定并公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窗口開放時間,引導就業政策、就業服務盡可能網上辦、自助辦,切實加快審核進度,有序疏導現場流量,及時消毒、保持通風,配備體溫檢測設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十八)加強就業政策咨詢服務。積極推行公共就業“不見面”服務,第一時間提供當地公共就業服務經辦機構聯系方式查詢、就業扶持政策等各類就業相關業務預約辦理服務。發揮12333電話直接服務群眾的優勢,在自動語音服務中增加疫情防控期間就業政策、業務經辦流程等內容,助力企業和勞動者了解、知曉疫情防控期間就業政策。不斷優化服務內容,根據新政策出臺進度,及時變更熱點政策解讀。及時匯總群眾來電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強化咨詢數據收集和分析利用工作。
上述有關補貼類政策執行期限除已明確規定時限外,統一為疫情防控期間。各地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應對疫情的重大決策部署,壓實責任、主動作為、加強協調,積極回應群眾關切,科學研判當前市場供求,引導用人單位和重點群體有序招聘求職,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最新政策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工作的通知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村客貨郵運營服務指南(試行)》的通知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全面推廣應用道路運輸電子證照的通知
-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
- 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關于實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的通知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印發《北京市加快國四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促進更新輕型新能源貨車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 中國證監會 國家外匯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印發 《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