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支持涉農企業平穩健康發展保障農產品供應的意見
皖政辦明電〔2020〕7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支持涉農企業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實現平穩健康發展,做好春耕備耕,保障農產品供應,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組織企業復工復產
1.積極組織涉農企業復產。各地要建立重點涉農企業名錄和復工復產時間表,實行清單式精準分類管理。優先支持飼料、畜禽屠宰、農產品加工以及種子、農藥、化肥等農資生產和農產品物流配送等生產經營企業加快復工復產。(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
2. 保障用工需求。根據各地疫情防控實際情況,有序組織農民工返崗。結合脫貧攻堅,組織本地因疫情暫時無法外出務工人員和低收入人員,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企業對接,就地就近就業,滿足穩產保供用工需求。(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3.保障生產、生活必需品運輸暢通。落實好蔬菜(包括瓜果、食用菌)、肉蛋奶、畜禽及產品、水產品、糧油等重要生活物資和農業生產資料點對點保供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確保“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暢通農業生產所需物資到鄉村的運輸通道。(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
4.加強防護、消毒用品支持。增加口罩、消毒用品、體溫計等防護用品供應,優先保障重點保供單位。(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
二、加快農產品產銷精準對接
5.拓寬農產品線上銷售渠道。支持涉農企業創新市場營銷方式,采取線上售賣、線下送貨等方式,充分利用淘寶、京東、抖音直播等電商平臺開拓線上營銷渠道,鼓勵市縣按照有關規定對電商平臺促銷宣傳、快遞運費等給予補貼獎勵。(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供銷社、省財政廳)
6. 支持家禽集中屠宰。各地要積極協調轄區內規模家禽養殖企業與家禽屠宰加工企業對接,實行集中宰殺、加工、儲存,緩解產銷矛盾,減少養殖戶損失;轄區內無家禽屠宰廠或屠宰加工能力不足的,由省農業農村部門幫助協調對接;各地可對年屠宰能力超過5000噸的家禽屠宰企業儲存耗損和用電費用給予適當補貼,省級農業產業化資金予以適當獎補。嚴禁種禽孵化場苗禽作無害化處理現象發生。(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省農業農村廳)
7.加強農產品產銷對接。進一步壓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切實抓好農產品穩產保供,加強對規模較大的涉農企業產加銷對接服務,組織開展農產品“點對點”運銷,推廣供銷系統果蔬進社區直供銷售模式。養殖企業、合作社要確保兌現養殖合同或訂單,履行社會責任,切實保障養殖戶利益。(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8. 采取收儲措施。重點幫助養殖場(戶)和飼料企業、屠宰企業建立對接機制,協調金融機構解決家禽養殖企業流動資金貸款,落實活禽交易市場分類管理、不搞“一刀切”,依法合規有序開放新冠肺炎疫情低風險、較低風險、中等風險縣域活禽市場交易,確保飼料不斷供、產品不滯壓、資金不斷流。各地要統籌冷庫資源,增加凍豬肉儲備,必要時地方政府要開展禽肉、禽蛋產品臨時收儲工作。對在農村建設的保鮮倉儲設施用電實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省農業農村廳、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
三、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
9.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實施特殊時期“菜籃子”產品生產扶持項目,各地要按照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的政策,統籌利用好各級財政安排的農業生產發展類項目資金,對改擴種指定保供蔬菜品種的生產主體、承擔保供任務的畜禽漁等養殖場(戶)、種畜禽生產企業給予優先支持;對持有祖代以上有效《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養殖場(戶),各地可按每套3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加快恢復生豬生產,將養殖場戶貸款貼息補助范圍由年出欄5000頭以上調整為年出欄500頭以上。(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
10.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及時將與疫情防控重點物資保障相關的農產品生產和飼料、種畜禽、種子(苗)企業以及屠宰、加工企業按規定納入國家專項再貸款、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專項貸款和貼息政策支持范圍。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壓降成本費率,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涉農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礎上下浮10%以上。對疫情影響較大、到期還款確有困難的涉農企業,給予延長還貸期限、放寬貸款擔保等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適度降低貸款利率、減免逾期利息、調整還款期限和方式,完善展期續貸銜接等措施進行紓困幫扶,做到應貸盡貸、應續盡續,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政策性擔保公司要創新擔保方式,擴大反抵押范圍,將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充分調動信貸資源,積極滿足農資生產企業、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廣大農戶春耕備耕的資金需求。進一步發揮農業產業化發展基金作用,切實加快投資進度。(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安徽銀保監局、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國元集團)
11.加大對社會化服務組織的扶持。搶抓農時,切實抓好春季農業生產,積極做好春耕備耕,對疫情防控期間進行農機作業、組織設施農業裝備進行社會化服務的經營主體,各地要統籌利用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等項目資金予以特別支持,落實規定的免稅政策。(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省農業農村廳)
四、推進企業降本減負
12.減免相關稅費。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全額退還疫情防控期間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涉農企業用水價格、用天然氣價格均下調10%,期限為3個月。(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省發展改革委)
13.延期繳納稅款。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涉農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對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生產企業,優先核準延期繳納稅款。(責任單位:省稅務局)
14.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階段性減免涉農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以減輕疫情對涉農企業特別是中小微涉農企業的影響。從2月到6月可對中小微涉農企業免征上述三項費用,從2月到4月可對大型涉農企業減半征收。6月底前,涉農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在此期間對職工因受疫情影響未能正常還款的公積金貸款,不作逾期處理。(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
五、強化保障服務
15.建立聯系服務制度。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建立聯系服務制度,采取聯村聯企的“點對點”服務方式,統籌協調服務涉農企業生產發展、產銷銜接、流通運輸、質量安全等各項工作,保證民生物資調得進、供得上、不脫銷、不斷檔。(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16.免費提供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對承擔市場保供的農業企業免費提供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做到應檢快檢,確保上市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
17.強化技術服務指導。組織和鼓勵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專家團隊和農技推廣人員通過電話、網絡及必要的實地走訪等形式,聯系對接涉農企業,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和農民培訓服務。依法依規嚴格規范野生動物馴養管理。(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
本政策除明確時限外,執行期暫定為自政策發布之日起3個月。國家出臺相關支持政策,我省遵照執行。各相關責任單位盡快出臺實施細則并推動落實。政策解釋由省農業農村廳會相關部門負責。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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