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發改服務〔2021〕135號
各區、市人民政府, 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 市直有關單位:
為全面落實國家、省有關部署,加快推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以下簡稱“兩業融合”)發展,助推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就有關措施通知如下。
一、突破發展工業互聯網
1. 遴選“工業賦能”場景示范項目,圍繞“5G+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等重點領域,對市級新認定的工業互聯網平臺、智能(互聯)工廠、數字化車間或自動化生產線,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2. 對納入市工業互聯網平臺服務商名錄、年度服務本地企業50家以上且該部分服務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的企業,按照該部分服務收入的20%給予獎補,單個平臺服務商年度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二、大力發展服務型制造業
3. 對經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全國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培育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4. 支持中小企業在設計、制造、管理等關鍵環節,推進數字化普及、網絡化協同、智能化提升等方面改造升級,對企業年度內在網絡、工業軟件、系統集成等方面完成投資50萬元以上的竣工(上線)項目,按照投資額的20%給予獎補,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三、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
5. 探索建立和完善提升一批推動生產性服務業與先進制造業融合發展、產學研用合作的市級技術創新中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6. 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的企業,分別給予5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采購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的工業設計服務的制造業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7. 對注冊為企業獨立法人并獲準建設的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按其實際投資額的25%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500萬元的配套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四、建設生產服務型物流樞紐
8. 在產業發展規劃中加強物流業、制造業有機銜接,統籌做好生產制造設施以及物流樞紐、鐵路專用線等物流基礎設施的規劃布局和用地用海安排,相關內容納入國土空間規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郵政管理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9. 支持大型工業園區新建或改擴建鐵路專用線、倉儲、配送等基礎設施,吸引第三方物流企業進駐并提供專業化物流服務。(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市郵政管理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10. 鼓勵有條件的制造企業剝離物流資產成立獨資或合資物流企業,符合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享受財稅政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11. 鼓勵企業針對家用電器、電子產品等廢舊物資構建線上線下融合的逆向物流服務平臺和回收網絡,促進資源循環利用以及逆向物流、再制造的發展。(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郵政管理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五、積極推動產銷一體化
12. 落實國家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商務局)
13. 鼓勵制造企業在青島設立銷售總部,符合條件的享受總部經濟政策扶持,促進產銷專業化管理。(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14. 定期發布《青島市創新產品推薦目錄》,并在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開設專區,對目錄內產品進行展示和銷售。(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六、推廣柔性化定制服務
15. 在高端裝備、智慧家居、紡織服裝等我市傳統優勢行業,大力推廣模塊定制、眾創定制、專屬定制等個性化定制,通過按需設計、按需制造、按需配送,滿足用戶個性化需求。(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16. 推廣大規模個性化定制平臺、全球化批量生產定制平臺、細胞單元生產等制造模式,引導具備條件的骨干企業建立個性化定制平臺,鼓勵柔性化制造企業參與行業標準制定。(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17. 發展在線定制化設計,建立數字化設計與虛擬仿真系統,創新個性化設計、用戶參與設計、交互設計,豐富產品和服務供給。(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七、加快5G建設應用
18. 支持5G基站建設,免費開放辦公場所、公共交通樞紐及大型公共服務區域等公共設施資源。對新建并開通運營的5G園區,在基站及配套設施建設費用、運行用電費用等方面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19. 推動通信管道共享開放,推進公共設施向5G基站、管線、機房等開放,支持免收基站租賃、資源占用等費用。(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八、打造新型汽車產業生態
20. 在全市范圍內有序開放道路、機場、港口作為智能網聯車輛示范應用場景,推動無人化、智能化車輛廣泛應用。(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21. 對懸掛綠色牌號的新能源汽車,在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同一公共停車場(不含住宅小區停車場)或同一條道路上的收費停車泊位以及青島國際機場停車場內停車,每天免收首個2小時停車費。其中,實行計次收費的公共停車場或道路停車泊位確無計時設施的,免收首次停車費(不超過4小時)。其他區(市)按照上述標準制定本轄區內停車服務收費政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
22. 出臺支持公共充電設施建設運營、購車市民個人車位建設充電樁的指導性文件,整體規劃住宅小區、醫院、商場超市等公共區域充電樁建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23. 對新成立投資10億元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電池、電池成組、電機、電控)、燃料電池電堆模塊及系統、智能網聯等重大項目,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給予獎補;對新成立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10億元以下的,按照設備投資額20%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的補助金額不超過20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九、創新用地保障模式
24. 探索功能適度混合的產業用地模式,同一宗土地上兼容兩種以上用途的,依據主用途確定供應方式,主用途可以依據建筑面積占比或功能重要性確定。(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25. 符合產業和用地政策,具備獨立分宗條件的宗地可以合并、分割。(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26. 對利用原有土地建設物流基礎設施的制造業企業,在容積率調整、規劃許可等方面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27. 對提高自有工業用地容積率用于自營生產性服務業的工業企業,依法按新用途辦理相關手續。(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十、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28. 鼓勵金融機構結合職能定位,按照商業化原則,向“兩業融合”發展企業和項目提供適應其生產和建設周期特點的中長期融資,穩妥開展并購貸款業務,積極支持開展供應鏈金融服務。(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青島銀保監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29. 鼓勵金融機構創新信貸產品,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前提下,探索開發數據資產等質押貸款業務。(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大數據管理局,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青島銀保監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30. 鼓勵金融機構加強與融資租賃、股權投資等非銀機構之間的深度合作,通過創新融資租賃、研發貸、投貸聯動等產品或服務,積極對接制造業企業的中長期融資需求。(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青島銀保監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31. 支持供應鏈核心企業在符合《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相關規定的前提下,簽發商業承兌匯票,鼓勵銀行對商業承兌匯票持有企業進行貼現融資或抵押融資。積極引導和推動制造業供應鏈核心企業加入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探索應收賬款確權模式創新,支持制造業供應鏈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青島銀保監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十一、強化人才基礎支撐
32. 開展產教融合建設試點,納入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范圍的試點企業,對其興辦職業教育符合規定的投資,按投資額30%比例抵免該企業當年應繳納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33. 鼓勵職業院校圍繞“兩業融合”完善課程設計,培育復合型人才。(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十二、加快數據開放應用
34. 完善公共數據服務平臺,聚焦數據應用共性需求,構建集成隱私計算、數據挖掘分析等功能的通用算法模型和控件庫,提供規范統一的大數據服務。建設“數字實驗室”,提供豐富的數據資源和測試環境,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各類機構創新開發數據應用。建立健全平臺制度規范,提高數據安全管控能力,探索開展市場化運營,提升平臺活力。(責任單位:市大數據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35. 依托青島大數據交易中心,優化市場化數據資源交易服務機制,健全數據交易規則和制度,加強數據資源流通服務的安全管理和監督保障,初步建立安全有序的數據交易渠道。(責任單位:市大數據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36. 依托相關行業協會(產業聯盟)打造全市“兩業融合”綜合服務平臺,加快建設全市工業大數據平臺,完善工業基礎數據庫,推動各類平臺資源互聯互通、數據開放共享,提高綜合服務平臺運營能力。(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大數據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十三、優化發展環境
37. 制造業企業的服務業務用電、用水、用氣等采取與一般工業同價政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
38. 嚴格落實國家電價優惠政策,在政策范圍內實施工商用電同價,探索開展商業用戶選擇執行行業平均電價或峰谷分時電價試點。(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青島供電公司)
39. 鼓勵符合條件的服務型制造企業按照規定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責任單位:市科技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十四、推進國家試點
40. 制定城陽區“兩業融合”國家試點建設方案,推動創建“兩業融合”標準化示范試點,在創新管理方式、完善工作機制和創新用地、市場監管等方面先行先試,探索可行模式路徑,加快行業轉型升級。(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城陽區、嶗山區政府)
十五、加強服務保障
41. 發揮青島市行業協會商會聯盟作用,促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行業協會商會跨界融合發展,加強行業發展、市場開發、雙招雙引等方面共贏合作。(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42. 支持企業、行業協會商會、科研機構、高校等積極參與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國際標準編制,鼓勵將“兩業融合”相關技術轉化為先進標準。(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有關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上述政策措施依照規定程序、期限和實施細則辦理。
青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青島市科學技術局
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青島市交通運輸局
青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青島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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