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貿易融資經常碰到租約提單,這里面主角多、關系復雜,還可能出現各種意外或驚喜。小譚在集裝箱班輪公司浸泡過,也被大單小單的租約糾紛纏繞過,抓狂過后對租約提單的小感悟希望對大家有點幫助。
【提單&大宗商品&租約】
說起提單,先看我國《海商法》第71條,指用以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貨物已經由承運人接收或者裝船,以及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證。簡單說來,提單是運輸合同證明、收貨證明、交貨憑證。法律未直接規(guī)定提單是物權憑證,所以不能任性地劃個等號。
大宗商品,像鎳礦、煤炭、水泥、大豆等,以幾千噸到幾萬噸交易,一般由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租約,也叫租船合同,租用船的部分或全部艙位運輸,即不定期船運輸。運輸細節(jié)可協商并在租約訂明。與固定航線、船期及港口的班輪運輸相比,不定期船運輸的速度與成本有優(yōu)勢。
租船有光租、期租、航次租。船舶所有人按次出租很少,一般先光租或期租,再轉航次租,次數也沒啥限制。船舶所有人作為最初的出租人,到最終的承租人,一個租約接一個租約,構成租約鏈。一旦某環(huán)節(jié)出問題,整條租約鏈各方都可能動起來,根據自家租約條款放大招。
【租約提單與班輪提單比較】
提單格式
班輪提單有固定的印就格式,就是在提單的正面及背面密密麻麻印著用放大鏡才看得清的條款,這些不輕易更改,并構成運輸合同的條款。
租約提單的條款一般較為簡潔。不定期船運輸有租約,提單正面一般有并入租約所有有關條款的記載,背面可能就幾個條款,例如共同海損、相互碰撞責任等。出爭議時,大家會就并入的租約是否有效、并入哪份租約爭個不停,因為可能影響到運輸合同適用什么條款。
簽發(fā)流程
以前在班輪公司干活時,經常看不到單證部的小伙伴,因為被提單擋住了。試想,每周十幾水船,每船上百套提單、每套提單三份正本,簽發(fā)的班輪提單量有多大。還好,班輪提單格式標準,船開后,就可以刷刷打印及簽發(fā)。
不定期船運輸,出租人或承租人根據租約委托裝港的船代。船靠港前,一般由船長向船代發(fā)送簽發(fā)提單的授權委托書。裝貨結束及水尺測重后,船代向發(fā)貨人交付大副收據。開船后船代向船長、出租人、承租人、發(fā)貨人等各方發(fā)送全套裝載文件及擬簽發(fā)提單的式樣,經確認后再簽發(fā)提單,發(fā)貨人憑大副收據換取提單。
裝載文件一般有:離港報告、準備就緒通知書、簽發(fā)提單的授權書、事實記錄聲明、大副收據、裝貨艙單、貨物積載計劃、水尺報告等。開船后各方可根據這些文件的記錄以及租約條款,就發(fā)生滯期費、虧艙費等進行結算。
識別承運人
班輪提單一般看提單右下角的簽發(fā)欄載明以誰的名義簽發(fā)提單或者直接記載的承運人是誰,提單抬頭的公司名稱也起一定的參照作用。
不定期船運輸下,提單簽發(fā)的方式有代表承運人簽發(fā)、代表船舶所有人簽發(fā)、代表出租人簽發(fā)、代表承租人簽發(fā)、代表船長簽發(fā)等。除“代表船長簽發(fā)”外,其他的簽發(fā)方式都直接指明被代表的人是誰,從而根據租約等文件確定誰是承運人。
代表船長簽發(fā)時,要看看船長是誰雇的,是誰的代表。一般說來,船長通常是船舶所有人雇傭,是船舶所有人的代表,那船舶所有人就是承運人。在光船租賃時,船長是光租人雇傭,是光租人的代表,光租人就是承運人。
看提單代表誰簽發(fā),是為了確定誰是承運人。運輸過程貨物出問題,提單持有人就有可能根據運輸合同關系找承運人聊聊。
【融資方對租約提單的注意】
控制貨權
提單是交貨憑證,一般情況下持有租約提單視為控制貨權,也要留意以下問題。
持有的是不是提單?提單右上角會記載OriginalBillofLading(正本提單)。如果寫著SEAWAYBILL(海運單),FORWARDER’CARGORECEIPT(貨代收據)或其他名稱就要小心了,不一定能控制貨權。具體請看譚卓然律師《提單、海運單、貨代收據對貨物的控制》一文。
提單能不能轉讓?從轉讓角度分為記名提單、指示提單、不記名提單。轉讓的效力在于提單的善意受讓人獲得提單項下貨物的所有權。這要看提單收貨人一欄寫著啥。寫著具體名稱就是記名提單,不能轉讓。寫著ToOrderofXXX是指示提單,可以背書轉讓。寫著ToOrder是不記名提單,背書都省了直接轉讓。
提示:從提單正面右上角及收貨人一欄的記載判斷是否正本提單及可否轉讓,初步判斷控制貨權的可能性。需要的話還可能要考慮貿易條款、租約鏈及并入提單的租約條款,具體問題再分析。
貿易真實
提單真實性是判斷貿易真實性的重要參考。租約提單不是由統(tǒng)一機關印刷并有統(tǒng)一判斷標準,因此較為依賴提單記載內容判斷是否真實。
貨物在裝卸港的進出港、報關、放行等都可能在海關、港口留下痕跡。或可通過網站查訊,再與提單記載內容核對。例如,天津電子口岸(http://app01.tjeport.gov.cn/wuliu/)輸入提單號可查詢到貨物放行信息,船訊網(www.shipxy.com)可根據船名、IMO號等查詢船舶實時動態(tài),類似網站值得關注。
船代在船舶離港后向各方發(fā)出的裝載文件,一般有船長,大副、船代、發(fā)貨人的簽名或蓋章。如果得到這些文件并與提單記載內容核對,也可作為參考。如果可以得到承運人或承運人在裝卸港的船代對提單的確認,就更好了。
核對提單真實性要注意時限。例如,UCP600規(guī)定五個銀行工作日確定交單是否相符,超過期限將失去拒付權,具體請看譚卓然律師《信用證融資及法律注意》一文。注意受約束的國際慣例或合同文本規(guī)定的時限,超時后果可能很嚴重。
提示:通過網站、裝載文件、承運人或船代,或者委托調查機構進行查詢,判斷提單真實性作為貿易真實性的考慮之一。選擇不同調查方式考慮因素包括可行性、費用及時限等,特別注意超過時限的后果。
融資獨立
大宗商品貿易融資可能涉及融資、貿易、運輸、擔保、倉儲等各種交易,并形成各種法律關系。融資方拿著租約提單就像站在多種交易的交叉位,這沒什么,關鍵在于保持獨立性。
失去獨立性并卷入糾紛的可能情形有:融資方向其他交易方作承諾,被認為提供擔保;收取額外費用,被認為構成新的合同關系;提供中介或撮合服務時沒有明確法律地位,被認為是交易的一方;直接參與其他交易,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
曾接觸過一個信用證糾紛,銀行拒付后通知受益人,因產品質量問題扣除一定金額后支付剩余款項,一旦質量問題解決,受益人可為取得扣除的金額重新遞交文件。這表達的風險在于:可能被視為變更信用證原來的期限;以質量問題解決為條件構成新的擔保,誰說得清如何才算解決質量問題。
保持融資獨立性可參考信用證獨立性原則,即信用證交易是獨立于基礎交易的單據交易,基礎交易引起的糾紛一般不影響信用證交易各方的權利義務。可考慮在合同文件中明確獨立性,并規(guī)范與交易方的往來文件及業(yè)務流程。
提示:融資方卷入其他交易糾紛的可能情形包括:構成擔保、收取額外費用、身份混淆、直接參與其他交易。融資方注意在對外交易活動中采取措施保持獨立性。
【后語】
上述對那些事兒的提煉,例如,班輪提單與租約提單比較、核對提單的方法和途徑、融資方卷入其他交易糾紛的可能情形,是小譚的初次嘗試,難免有諸多不足之處,敬請批評指正,以便可以不斷補充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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