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實名制自11月1日出臺以來,社會各屆和媒體給予了較積極的支持,但還是有一些不同聲音,主要集中在消費者擔心個人信息泄露和某些快遞小哥報怨影響收件效率兩個問題上。筆者作為業內人士,試著對這兩個方面進行解讀。
首先,針對市民普遍擔心的個人信息泄露問題,我們以媒體報道的鄭州市民小周的例子來進行分析。小周說,她經常接到各種騷擾電話和短信,自己的工作單位、姓名等信息都被對方詳細掌握,她認為快遞單是個人信息暴露的源頭。這里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國家郵政局解釋,收寄實名制指的是“快遞員對寄件人相關身份信息及電話號碼比對核實后方可收寄”。看到沒有,快遞實名制,主要針對的是寄件人。
對于收件人實名,筆者也曾在快遞企業基層工作多年,所見過的快件上,收件人實名在90%甚至95%以上;在網絡時代,一些網購件的收件人信息的確留得是網名。但想想,你留得是“櫻桃小丸子”的網名,快遞小哥或者是收發室大爺能認定就是你嗎,讓人冒領的風險不更大嗎?至于個人信息泄露問題,很多發生在消費者將含有個人信息的快遞詳情單和外包裝隨意丟棄上。因此,消費者做好快遞單和外包裝上個人信息的消除、保密更為重要。
再來分析某些快遞小哥報怨影響收件效率問題。有媒體報道,一位不愿具名的知名大型快遞公司快遞小哥抱怨說:“實名制增加了快件的攬收時間,降低了工作效率,影響了我的績效工資。顧客要花時間辦登記,也容易產生抵觸情緒。”
媒體為這些個快遞小哥 “喊屈”,實際是不了解快遞業的基本情況,被某些偷懶和不負責任的快遞小哥“牽了牛鼻子”。業內人士都知道,快遞企業客戶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相對固定的簽約客戶,這類客戶一般是法人單位,快遞企業會在與這類客戶簽訂合同前,對其資質進行查驗,現在也在推行與之簽訂安全責任書工作。這類客戶的快件,占了快遞小哥攬收的大部分。換言之,通過上述方法后,快遞小哥是不需要這類快件進行逐一實名制驗視的。
另一類即現金客戶,現金客戶多為私人消費者,是實名登記的重點。而這其中,又以沒有固定地址的“路邊件”和首次寄遞物品的客戶為重點查驗對象。這是要耽誤一點時間,但你想想,路邊、車站、酒店、廣場等人員流動公共場所收寄的快件,你能不認真驗視一下交寄人的身份證和內件嗎?一旦出安全事件,你擔得起相應的刑事責任嗎?
現在,手機卡實行實名制,買火車票實行實名,上網吧需要出示身份證……實名制是構建誠信社會和各行業安全保障的主要基礎,快遞業為啥不推進實名制呢?
最新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