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2-11 19:21:03 國家稅務總局
關注中物聯
面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嚴峻形勢,稅務部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堅決執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力參與疫情防控工作。
近日,財稅部門聯合發布系列公告,明確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一系列聚焦疫情防控關鍵領域和重點行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確保國家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到位,讓納稅人實實在在享受到相關稅收優惠,為納稅人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辦稅服務,是稅務部門當前的首要任務。
為更好發揮稅收支持疫情防控的職能作用,幫助納稅人準確掌握和及時適用各項稅收政策,稅務總局對新出臺的支持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了梳理,形成了本指引,共涉及支持防護救治、支持物資供應、鼓勵公益捐贈、支持復工復產四個方面12項政策。
一、支持防護救治
1.取得政府規定標準的疫情防治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2.個人取得單位發放的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醫藥防護用品等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支持物資供應
3.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4.納稅人提供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運輸收入免征增值稅;
5.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收入免征增值稅;
6.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允許企業所得稅稅前一次性扣除;
7.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資免征關稅。
三、鼓勵公益捐贈
8.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應對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9.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應對疫情物品允許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10.無償捐贈應對疫情的貨物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1.擴大捐贈免稅進口范圍。
四、支持復工復產
12.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延長至8年。
相關閱讀
每日 推薦
- 張國清在貴州、重慶調研時強調:加快制造業數智化轉型升級 扎實推進國有企業創新發展
- 何立峰在湖北、湖南調研時強調:持續推動外貿提質增效 打通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卡點堵點
- 丁薛祥出席第二屆中歐班列國際合作論壇開幕式并致辭
- 工信部:到2027年建成200個左右高標準數字園區
- 四川年內實現普貨車輛智能年審
- 長三角有色金屬產業規劃建設統一大市場
- 我國快遞包裹市場規模連續11年全球第一
- 《中歐班列發展報告(2025)》發布:有力保障國際產業鏈供應鏈穩定
- 力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更多政策舉措加快制定——將深入開展夯基提質行動 探索建設賦能中心
- 國家郵政局公布2025年10月份郵政行業運行情況
- 國際綠色燃料聯盟在香港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