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04-27 16:51:37 現代物流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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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現代物流報記者 衛小波
隨貨漂流的紙質提單,在船運公司、貨代、銀行之間輾轉傳遞依次簽字,有時候貨物已經到港,提單還在路上;擠壓成堆的通關文書壓在案頭,一個數字填錯就要打回重審,工作人員逐項核對,即便分秒必爭,仍需幾天的審核……
單據在路上,貨物可經不起耽擱!
2026年9月1日起,《促進和規范電子單證應用規定》(以下簡稱“應用規定”)將正式施行。十部門聯合發文,首次從國家層面對電子單證的法律效力、系統安全、跨部門互認作出系統性安排。這張“脆弱又珍貴”的紙,終于要被“裝進”數字系統里了。
單據該節約的65億美元
正本提單、電放提單、海運單、指示提單、清潔/不清潔提單、直達/轉船提單……想要運輸一票貨,光單據就能湊齊七八張。它們從承運人手中遞出,交給托運人,再經托運人交給銀行,銀行間流轉確認單據無誤,最后再交由買方手中,換回一張提貨憑證。這一圈走下來,少則一周,多則半月——而船,可能早就到了。
在外貿行業,這套“紙質單據接力賽”甚至養活了一個專門的工種:外貿跟單員。他們的工作日常是打電話、發郵件、回消息,準備運輸文件,做好信息核對,盯住每一張單據走到哪里,關注每一項任務進行到了哪個環節。
“業務這邊拿到訂單就跟著單同步,跟單去下生產任務書,客戶要求的話還得寫生產進度和計劃表,有時候還得管售后。”在天津從事外貿行業的小李向記者介紹道。如她所言,外貿跟單員常被貼上“累”“夾心餅干”的標簽。有外貿跟單員曾這樣形容自己的處境:“單證晚一天,貨就在港口多待一天,客戶催你,你催貨代,貨代催船公司——最后全是你的鍋。”
紙質單證的低效,不僅拖慢了物流節奏,更在無形中侵蝕著中國外貿的利潤空間。這筆“跟人”的成本并不便宜,盡管全球航運業正加速向電子提單轉型,但采用率仍不及15%。麥肯錫研究顯示,若全面采用電子提單,全球貿易每年可直接節省約65億美元。
壓力也來自外部。當前貿易單證的電子化已成大勢所趨,英國、新加坡已率先完成電子單證立法,歐亞經濟聯盟也在推動跨境電子運單規則的統一,全球航運數字化標準正在加速成型。中國不能停留在“紙質交易”的階段,《應用規定》總則中強調:“推動電子單證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參與相關國際規則制定和推廣適用,推動相關國際互認”。要跟上全球航運數字化的規則窗口期,“紙質單證”不能再拖累中國外貿的效率。
讓單據趕在貨物到達之前
電子單證的探索,早在《規定》出臺前就已悄然起步。
2017年,成都國際陸港運營有限公司率先試水多式聯運“一單制”提單,邁出了地方探索的第一步。2019年,試點加速落地——全國首個基于多式聯運“一單制”的跨境區塊鏈平臺“中歐e單通”正式啟用,招商局集團同步搭建“招商eport”數字化平臺,成為央企數字化轉型的標桿。
此后,各地試點持續推進。中國(河北)自貿試驗區大興機場片區廊坊區域推出的“電子提單跨企互認”業務,入選河北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案例,將在全省復制推廣。據官方介紹,該系統整合船公司、貨代公司等多方信息并實現實時同步與權限互認,全程無需紙質單據傳遞,可自動記錄提單流轉軌跡。應用該系統后,進口紅酒業務單批次單據處理成本減少60%以上,全流程辦理時限壓縮近50%,通關時效縮短1至2個工作日。
這些先行先試的案例,為《促進和規范電子單證應用規定》的制度設計積累了寶貴經驗。2026年9月1日,《規定》將正式施行,為電子單證的推廣應用按下了“快進鍵”。
《規定》出臺僅數日,地方已迅速響應。4月21日,上海印發《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上海)實施方案》,提出在有色金屬、鋼鐵等領域推廣電子倉單鏈上登記,推動電子提單平臺持續放量。這意味著,電子單證正從“海運”向大宗商品貿易拓展,離日常操作更近一步。
“使用電子單證的話,審核就會快一些,”體驗過電子文件效率的某貨代業務員告訴記者,“你發給收貨人,那邊就能清關提貨,不需要再寄紙質資料了。”省去了跨國寄送的周轉,時間上節省了大半,效率也大幅度提高。紙質單證時代“貨等單”的尷尬窘境,正在被這份電子文件終結。
《應用規定》指出,鼓勵電子單證的推廣應用,分類分級管理電子單證系統,提升貨物貿易和運輸的數字化、便利化水平。從加強監管到技術賦能,從促進科企合作到確定法律地位,《應用規定》全方位推進電子單證的推廣,其路徑已然清晰:讓單據趕在貨物的到達之前。
推開最后一道玻璃門
行業層面,《應用規定》實施后將從三個維度釋放制度紅利。
一是通關降本增效。“電子單證依托區塊鏈等技術實現安全可信高效流轉,破解紙質單證周期長、步驟多、核驗難等痛點問題,助力企業降本增效,”國家網信辦的發言人如是說。《規定》實施后,電子單證將免除反復寄送核對的周折,實現線上一站通辦,企業無需再在不同部門間奔波,單證處理周期大幅壓縮。
二是激活供應鏈金融。此前,電子單證法律地位模糊,相關糾紛處理棘手。《應用規定》出臺后,電子單證獲得法律認可,基于電子倉單、電子提單的質押融資獲得明確制度保障,供應鏈金融有望被大大盤活。
三是推進多式聯運“一單制”,《應用規定》明確“加強電子單證信息的互認共享”,為多式聯運“一單制”推廣提供了制度框架。今后,企業在公路、鐵路、海運、港口之間無需反復提交同一份單據,一個電子憑證即可貫通全程。
當然,電子單證的全面推廣仍面臨多重挑戰。法律互認方面,盡管國內已出臺《規定》,但各國推進節奏不一,跨境場景中電子提單能否被境外海關、銀行采信,仍取決于雙邊或多邊談判進度。企業接入方面,當前電子單證平臺多由頭部船公司主導,系統對接成本對中小貨代和外貿企業負擔不輕,普惠性不足,準入門檻有待降低。數據安全方面,電子單證流轉涉及多方數據跨境交互,主流平臺由國際巨頭主導,數據存儲與管轄歸屬尚不明晰……正視這些問題,將推開打通制度阻礙的最后一道透明門。
政策落地只是起點,目前采取“根據急用先行、成熟一批、落地一批的分類分級管理原則,在有條件的地區先行試點、率先落地”,《應用規定》能否在國內平穩施行、真正釋放制度紅利,仍需實踐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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