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規字〔2026〕1號
廣州市花都區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
花都區推動網絡貨運平臺企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花都區推動網絡貨運平臺企業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區交通運輸局反映。
廣州市花都區交通運輸局
2026年4月21日
花都區推動網絡貨運平臺企業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現代物流體系建設及平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網絡貨運整合資源、優化組織、提升效率的核心優勢,全面推進我區網絡貨運行業健康發展,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8號)、《關于發展數字經濟穩定并擴大就業的指導意見》(發改就業〔2018〕1363號)以及《網絡貨運承運平臺經營管理辦法》(交運規〔2026〕1號)等政策文件,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花都區推動網絡貨運平臺企業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一、支持對象
在花都區實質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含“網絡貨運”經營范圍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按規定實時、準確上傳運單數據,運單數據須合法合規、真實有效;無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重大違法行為,未被相關部門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的網絡貨運企業。
二、支持措施
(一)支持企業增量發展
1.對網絡貨運平臺企業的經營獎勵,年主營業務收入5億元及以上、10億元以下的,按不高于年主營業務收入的0.5%給予獎勵;年主營業務收入10億元及以上、20億元以下的,按不高于年主營業務收入的1%給予獎勵;年主營業務收入20億元及以上、30億元以下的,按不高于年主營業務收入的1.3%給予獎勵;年主營業務收入30億元及以上的,按不高于年主營業務收入的1.4%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億元。(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交通運輸局)
2.鼓勵網絡貨運平臺企業保持規模化發展,存續經營且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億元(含)以上且實現正增長的企業,按100萬元/年/家的標準給予獎勵,此獎勵資金可與前款獎勵累計,并都在下一年度兌現。(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交通運輸局)
(二)支持企業加強物流數字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企業以5G、北斗、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為支撐的物流數字基礎設施項目,項目投資額1000萬元以上,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的2%給予支持,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區交通運輸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
(三)支持企業創新發展
鼓勵網絡貨運平臺企業發展與低空經濟、無人駕駛等相結合的物流新模式,促進物流平臺經濟創新發展,為中小物流企業數智化賦能提供有力支撐。(責任單位:區交通運輸局、區空港委、區科技工業信息化局、花都汽車城管委會、區市場監管局)
(四)支持企業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鼓勵支持企業發展平臺大數據服務,促進物流平臺融合發展引進新型高層次人才,為企業提供智力支持。對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根據《關于打造最優人才綜合服務的若干措施》等政策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教育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五)優化審批服務流程
精簡審批環節,簡化辦事流程,優化營商環境,為網絡貨運平臺企業在證照辦理及企業車輛年審、報廢注銷、檔案管理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務。(責任單位:區交通運輸局、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
(六)推進運輸車輛結構調整
推動互聯網物流平臺企業優先注冊純電動新能源貨車、氫能源貨車、國五以上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引導平臺企業使用達到最新國家排放標準政策要求的貨運車輛,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實現綠色交通運輸。(責任單位:區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市生態環境局花都分局)
(七)培育現代物流領軍企業
將優質的實體化運營網絡貨運企業作為重點培育對象,支持企業橫向融合郵政快遞、電商物流、城市配送、冷鏈運輸、農村物流等領域,縱向打通汽車零配件、皮革、化妝品等產業鏈供應鏈,串聯鐵路、民航、水運等運輸方式,全面發展綜合物流平臺和向多式聯運經營人轉型。(責任單位:區交通運輸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商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區供銷聯社)
三、監管與保障措施
(八)完善監管體系
完善網絡貨運平臺監管體系,建立網絡貨運信息化監測體系和監測結果共享機制,依法查處網絡貨運經營者虛構交易、運輸、結算信息等行為。強化對網絡貨運企業的聯合監管,依法查處打擊平臺企業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貨車司機合法權益,有效維護網絡貨運市場的公平有序競爭,防范網絡貨運安全風險,促進網絡貨運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商務局、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區司法局)
(九)加強數據共治共享
督促網絡貨運企業切實履行平臺主體責任,確保提供的數據真實、完整、準確。依法及時歸集網絡貨運企業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和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并按規定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等向社會公示。(責任單位:區交通運輸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商務局、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區發展改革局)
(十)壓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
督促網絡貨運企業切實壓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指導其結合行業領域特點,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加強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強化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管理。督促網絡貨運企業明確網絡安全負責人,依法依規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和數據安全保護義務。(責任單位:區交通運輸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商務局、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
四、其他事項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本措施執行期間,如遇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調整,以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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